第一条 考生应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迟到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进入考场,并不得干扰其他考生(听力考试过程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待听力结束后再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以旷考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有其他规定的考试按规定执行)。
第二条 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并按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就座。
第三条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按规定放在课桌上以便检查,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四条 除必要的文具、普通功能的计算器、开卷(或半开卷)考试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资料外,所有书籍、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电子词典、耳机(听力考试除外)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必须放在远离考生座位的地方或监考人员指定位置(电子设备须处于电源关闭状态)。
第五条 考生座位及周边不得有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图文资料(包括非考生本人的),若发现有无法清除的信息必须事先向监考人员报告。
第六条 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严禁考生自带纸张,不得多领试卷或答题纸。
第七条 考生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前或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均不得答题。
第八条 考生答题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处填写姓名、学号等卷头信息,并不得涂改;不得在答题纸上非答题区域答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或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第九条 考生只准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答题(明确规定使用其它笔种答题的考试除外)。
第十条 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考生只能提出有关试题印刷不清方面的问题;考试过程中考生出入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其陪同,且每次只允许有一名考生出入考场。
第十一条 考试中考生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不给他人造成作弊机会。
第十二条 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私自借用或借给他人考试用具。
第十三条 考试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第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考生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不得带出考场。
第十五条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违纪或作弊行为,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参加网络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点规定考试专用机房使用“江苏开放大学网络考试客户端”或其它指定客户端统一完成考试,其他考试要求同上述条款。
江苏开放大学 教务处